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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为题,在建筑设计中,一直以来都是很重要很关键的问题。疏散宽度的计算有时候能够找到规范上明确的依据,有时候却无法明确的套用哪个规范,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也造成最后计算的宽度不同。疏散宽度太大,占用过多交通面积,也不经济,疏散宽度太小,就会有消防的问题,现小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的计算。

商店防火疏散人数计算分析:
依据:《建规》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确定。
表5.3.17-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 人的净宽度(m
楼层位置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一、二层
0.65
0.75
1.00
地上三层
0.75
1.00
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
1.00
1.2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 10m 的地下建筑
0.7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 10m 的地下建筑
1.00
表 5.3.17 -2 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
楼层位置
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地上第一、二层
地上第三层
地上第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
换算系数
0.80
0.85
0.77
0.60

依据《建筑》5.3.17.5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B(m)=S'(m2)×K2×b(m/100人)×a(人/m2
   式中:B为商店营业厅疏散总宽度(m
    S'为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m2
    K2为面积折算值(常量)
    b为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
    a为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
   很显然,式中K、b、a三个数可以从条文中查到,但Sˊ怎样确定

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因此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可以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条文:
   第3.1.1条 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 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的规定。
第3.1.2条 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商店建筑面积分配比例         表3.1.2
建筑面积(㎡)
营业(%
仓储(%
辅助(%
>15000
>34
<34
<32
3000~15000
>45
<30
<25
<3000
>55
<27
<18
   第3.4.1条 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1.2条的规定。
   第3.4.2条 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第3.2.2条 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和销售繁忙程度而定。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
   根据以上各条文,我们可以得出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面积+(辅助面积-办公部分面积)。而办公面积=3~3.5/15×营业面积=1/5营业面积(取小值)。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建筑面积可按表4确定。
B=S(m2)×K1×K2×b(m/100人)×a(人/m2
   式中:S为商店建筑每层的总建筑面积(m2
   K1为营业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常量)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营业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关系如下:根据《商规》3.1.2条。
建筑面积>15000时:     K1=34%+(32%-1/5x34%)=59.2%
建筑面积3000~15000时:K1=45%+(25%-1/5x45%)=61%
建筑面积<3000时:      K1=55%+(18%-1/5x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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