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热”建筑的特点,就需要认识“热”建筑产生之前的基本状况,即原已存在的空间思考的系统化方式(systemanzation of spatial thinking)、建筑形式的分类方式(establishment of formal architec:tural categories)以及这些方式是如何组织建筑和建筑群的孕育、构思和建造的。还是以西方世界的发展历程作为线索,但我们不涉及关于这个制度系统起始的一些细节和争议,而是回到一般的认识。就是说,约在公元前6~前4世纪,在地中海的希腊地区(很有可能也包括埃及和地中海东部的其他地区),形成了以“数”和“形”(number andform)——却较少涉及“尺度”和“材料”(size and material)——来建构的、关于宇宙间各种空间事物和空间关系的抽象逻辑体系。这个系统的形成过程就是:将已有地方建筑从其原初的意义和用途中剥离出来,并对其古老的创作与习语进行吸收、再用和重组。这一原创成果被罗马人继承,逐渐传播到整个地中海地区,发展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建筑。这是罗马人的一种帝国式的发展方式,与他们发展法律的情形很相似(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