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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溪江畔:200个文化古村落的“家”第1张图片
                                                                                古村劳动生活情景 摄于岩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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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坑村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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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坡村古柏

       在浙南山区温州市永嘉县楠溪江两岸,散落着200多个古村落,它们点缀在山水田园风光中,浑然天成,这里的乡民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缩影。近日,笔者和参加“走基层看变化——全国知名媒体记者看永嘉”的媒体同行一起,深入古村巷陌,走访宗祠宅第,对楠溪江历史文化村落及其保护现状、经验一探究竟。
  
村同古柏古,人比清水清
  第一站去的是岩头镇的苍坡村。远远就看见一座凉亭,叫“望兄亭”,与它相对的方巷村则有一座“送弟阁”。相传该村七世祖李秋山迁居方巷村,弟李嘉木留居苍坡村。兄弟俩情深意笃,每晚必促膝长谈,风雨无阻。后来两人商定,兄在方巷村口建一阁,弟在苍坡村头建一亭,两人夜谈分别后,一见对方亭阁中灯亮,即知已平安到家。凉亭造型十分精美,但仁兄义弟的故事更是给人传统美的想象和千古绝唱的韵律。在苍坡村的西池边,祠规教导“耕为本务,读可荣身”。而整座村庄的布局,就是“文房四宝”。村寨内面对笔架山的长街命名为笔街,笔街一侧的西池呈矩形,象征砚池,而“墨锭”就是一根条石,仍躺在砚池的不远处。至于“纸”,就是整个村落。村里仁济庙前立着三棵三人合抱的森森古柏。当年因宣布“法令”的族领自家的长工违规,在柏树上栓牛,族领立即按“法规”执行,杀牛不赦,换得古柏千年常青。正因为这样,如今古村内外,植被和林木都保护得很好。

  “山在村外,一池映出倒影;水在山间,一渠引入村来。”楠溪江历史文化村落注重与自然山水环境的融合,巧妙利用地形,自然山水被村民人文化了,成了村落的一部分。在这些山水浸润的古村里,村民们“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早上五六点,天刚蒙蒙亮,村里的人们就起来了。扛上农具去农田里干活,一下子,刚刚还静谧一片的村庄就鸡犬之声相闻了。整个漫长的白天,妇女们或是在池边洗衣、择菜,或是在自家场院晾晒那拉扯得极细极长、如丝如缕的古村特产“素面”,馋得过往游客驻足购买或拍照。

  楠溪江古村落住宅多为开放的院落,围墙低矮。围墙外称“门头”,就成了交流信息的公共场所,关系着乡亲的礼尚往来,也是小孩子娱乐活动的乐园。在丽水古街桥头大樟树下,有一处村边路亭曰“乘风亭”,四根亭柱上两副对子:“五月秋先到,一年春不归”;“茶待多请客,饭留有义人”。相传在交通不便的时代,路亭不仅供路人歇息,还提供可自取的草鞋和烹煮器物,让一路奔波的外乡人按需取用。民风淳朴厚道如此,令人感怀!走进这些古村落,扑面而来的是邻里和睦相处的温馨,族里尊老爱幼的亲情,夫妻男耕女织的勤快,待人接物时的礼貌、热情和真诚,千年延续不绝的文化气息心领神会。“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让我住城里,我还不干呢!”蓬溪村72岁的村民谢仕进笑呵呵地说,他从小到大,生活方式一直没什么改变。
  

寻找保护与发展的共鸣点
  然而,这些世外桃源般的古村落,仍避不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冲击。据了解,永嘉县楠溪江畔有200多个历史文化村落,其中具有千年历史的古建筑村落50多处,每年吸引着50多万游客前来观光。但由于古村落民居年代久远,已不能满足当地人口增长的居住需要,部分村民在古村落内修建起了新式住宅。老百姓追求更舒适的生存环境,古村落则需要延续它的沧桑本色。这种村落形态与现代文明的冲突,似乎不可避免。

  对此,永嘉县对楠溪江古村落的保护始自上世纪90年代。起初按照永嘉县政府的规划,古村落居民不得随意搭建或翻建新房,以免破坏古村落的整体观赏价值。但老百姓并不认可。许多村民认为,几百年的老房子了,居住条件早已不能适应现代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拆掉老房子原地盖新楼。结果,老百姓跟政府玩起了捉迷藏,一些群众还专门赶在节假日甚至过年时造房。那时群众中流传一句顺口溜:“政府保古,农民受苦。”一位基层干部说,自己搞古村保护工作十多年,曾被群众“骂”了十多年。这种抵触情绪下的古村保护,最终成效注定不明显。这让永嘉县委县政府认识到,必须在村民渴望富裕的现实需求与古村落保护之间找到共鸣点。只有农民自觉自愿,这种保护才能事半功倍。

  为此,永嘉县提出“村外建新村,村内搞整饬”。制定出台全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系列政策,引导古村落居民搬迁安置,鼓励向城镇集聚,根据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程度,给予最高20%的安置面积优惠。对在古村落内已修建的新房要求进行改建,使其外观尽可能保持古典风韵。按照“修旧如旧、修古如古”的要求,对已列入省级重点的历史文化村落,重点开展抢救性保护。核心保护区修复以财政拨款为主,鼓励农户投入改造。风貌保持区以农户自身改造为主,政府进行指导、给予奖励。村民生活需求与古文化保护的需求得到了有效协调。

  一些古村落村民产权和利益多元化,对古村落难以自主开发和经营的问题,政府就出面协调组织投资建设,并开展有效监督。在经营体制上试行“一村一策”,如:芙蓉古村试行股份制公司经营体制,岩头丽水街试行承包经营体制等。这种将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经营体制进一步平衡了古文化与现代化的矛盾。“现在,芙蓉村一个村一年的门票收入就接近60万元,这还不包括附带的旅游服务业经济效益。”芙蓉村驻村干部瞿建辉说。目前,南溪江古村落已有农家乐117家,农家乐旅游年收入达8000多万元。
  

延续古村落“活着的”生命力
  永嘉县近年来探索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新做法,令人欣慰,给人启示。但历经千百年沧桑的古村落,毕竟已是文明传承中最经不起折腾的“易碎品”。全国不少古村落的土木结构老房面临坍圮和火灾等严重隐患。而各地古村落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如今大多后继乏人;新盖的水泥房对古村落造成巨大的破坏;旅游开发也加速着古村落被资源化、商业化的过程,带来“千村一面”的隐忧……

  怎样避免保护和过度开发的矛盾?像山西的西文兴村提供的另一种路径——把村落变成一个博物馆,让老百姓都搬出去。但一座没有了原来房屋主人、失去了乡亲四邻与人间烟火味的古村博物馆,只是一个死去的古村落标本,是没有生命温度的。所以,把古村落原住民全部搬走腾空的做法,只能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

  美丽乡村关键美在自然,只有具有文化底蕴、生命年轮的美才是大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陈志华说:“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文化。”中华文化能够传承至今,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的认同,而这一脉文化气息,恰恰又在古村落里得到了很好的存留。让我们呵护好这些仅存不多的“活着的”古村落,就像呵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让文化古村落焕发出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将是各地需要长期面对的一道永恒命题。


来源:中国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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